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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天黑时,小卜芥才在其中一条路上找到了派出所,顺利的被警察叔叔送回了家。
“你怎么又给我惹事!从学校回家不过才四公里而已,我又不是没带你走过!居然还把警察招惹来了!”
回家,免不了挨骂。
“我用(派出所的)座机给你打过电话了,”卜芥委屈的说:“但是你没接……”更没有来接她。
小学剩下的那四年,每次放假,卜芥都是自己走路回去的,也是在回家的路途上,她遇见的陪伴她小学到初中的好友,那个好友的家比卜芥的还要远。不过让卜芥羡慕的是,好友有两个妹妹,她们会一起回家。后来又加上了卜芥。她们一起爬山山,采山泡,摘辽叶,探索了很多条可以回家的小道。
只是到了初中,好友搬家了,去了大城市。而后卜芥的生活也没那么好过了。街上总是有很多混混,要么小学没毕业要么初中没毕业,红毛的金毛的绿毛的都有,而校内流行的风气就是认大哥。不知道为什么,班上的女生总会炫耀什么:我在外面有什么什么大哥,不怂,就是干。
至于卜芥为什么会被针对,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她是班长。
“班长哈?”那些混混总喜欢把鞋子后跟踩下来穿,手插着紧身裤的荷包,另一只手弹着香烟的烟灰,“班长啊,这几天翁这些呀都没喃勒钱得啦,你不表示嗐嘛?”
班长啊,这几天,我们这些(混混)呀,都没什么钱了,你不表示下吗?
破财免灾的道理卜芥是懂的,把钱掏给那些混混后,等着他们离开。然后卜芥转身就向派出所走去。
这是第一次。
小卜芥去派出所只是和那里的警察说了关于混混劫钱的事,至于警察管不管,小卜芥没期待。钱是她主动交的,她也没被伤着,更没有证据证明那些混混抢了钱。
第二次,又是另一批混混,小卜芥依旧是交钱走人。只是她在走的时候听那些混混说,他们有几个兄弟被关少管所了。
混混走后,卜芥向派出所走去。
然后,便是第三次。只是这次不一样的是,那些混混刻意的把她拦在了小巷子里,一脚踹在了小卜芥的小腹上。
穿着白袍的卜芥站着小巷的一角,看着那一堆混混对地上那个女孩子拳打脚踢,自己默默的转过身去。
等着那些混混打够了,走了。那个还是少女的卜芥扒着墙站了起来。根本站不稳,又跌在了地上,她死死的捂着肚子,蜷缩在角落,指甲缝中全是灰土,还有少量的头发。
这群混混真的很大胆,这条小巷,可是就在派出所和医院之间呀。
小卜芥颠拉了下身子起身,走到大马路上时努力的将自己伪装的正常,进入了派出所,将手中残有的发丝交给了警察。
警察将她留了下来调查,可她却想要赶紧回家,说其原因是因为:“今天爸妈都要回来,我得快点回去。”在小巷中已经浪费很多时间了。
那个警察知道这个女孩,也或多或少的知道她家里的事,便也没有挽留她。
她的父母可是很无情的。
等着警察帮她把身上的伤拍下来后,她还得自己回家去。身上的钱被抢了,她连坐车都坐不了。
没关系,以前也是走回家的,这次为什么就不行呢,不过才四公里而已,若挑捷径走山路,也不过二点五公里而已,一个小时而已。
不过是……回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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