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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交货,一手交狗,这是规矩。
六子很快就扛着二十斤獾子肉提着两斤红薯,把这些丢给了吴胜利。
回去的路上,赵老爷子对李浪夸个不停。
“李浪你小子,真是个好样的!”
赵老爷子冲着李浪竖大拇指。
村里人饿着只能吃野菜啃树皮,两斤棒子面就能换一个孩子,李浪却拿二十斤的獾子肉两斤的红薯,去换一条老猎犬。
这个年代什么最重要?命最重要!
狗命哪有人命值钱,要不然那吴胜利为了一口肉干嘛要杀了自家养的猎犬?
但李浪,却是舍得花二十斤的獾子肉,去换一个老猎犬,这个行为,一般人是不敢做的。
【叮!赵铁军好感值+100!】
【叮!赵铁军好感值+100!】
【叮!赵六好感值+100!】
【叮!赵六好感值+100!】
“这也是一条命。”对赵老爷子的夸奖,李浪不置可否。
打从他第一眼瞧见这头契丹猎犬,李浪就觉得它很有灵性。
李浪牵着那头契丹猎犬,蹲下身子,把绑在它脖子上的项圈给解开。
“黑龙,以后你就跟着我。”
李浪给这头蒙古细犬取了个相当霸气的名字——黑龙。
黑龙从屠刀下劫后余生,又见新主人给它松开了狗链子,
热情地朝着李浪摇着尾巴,尾巴摇成“螺旋桨”,围绕在李浪周围,拿头蹭着李浪的腿。
黑龙低着头,身子微微前倾,一副臣服讨好的姿态,还在地上打滚,露出肚皮。
“哎,黑龙这么快就认你为主了?”
赵铁军上下打量了一下这头蒙古细犬,随即又笑呵呵道:
“李小子,你运气不错。”
“这条猎犬是老吴费了老鼻子劲,托人从内蒙弄来的,他儿子不识货,让你小子捡了个大漏。”
双水村是猎户村,家家户户都有赶山打猎的猎户,那自然都养了猎犬。
猎犬个头大,凶猛,撵野猪逮兔子是一把好手。
论战斗力,李浪这头黑龙,在全村猎犬中,稳坐第一把交椅!
黑龙虽然是头老猎犬,但正值壮年,身经百战,相当能打!
在双水村和隔壁几个村子的战绩,那是都能查到的!
“当初隔壁村的大队长想用他家那头土狗和黑龙配种,老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土狗配不上他们家蒙古细犬。”赵铁军抬起头,望着天际尽头,想起往事,追念老友。
“黑龙这么牛逼?”李浪问。
黑龙这么牛逼,那吴胜利居然舍得杀它吃狗肉,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呵呵,老吴那儿子就是个没眼力见的货色,哪怕金子摆在他面前,他也只当是石头。”赵老爷子摇头。
有些人就是这样,守着一座宝山,却不自知,以为是烂石头。
李浪喜形于色,这随手救下的一头猎犬,竟然让他占了这么大个便宜。
“你小子命是真好,我家那两头凉山犬,也只是低头香,在找猎物踪迹这块,都没你这细犬鼻子灵。”
“黑龙,它是一条抬头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