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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岭,半山腰。
大雪封山,白毛风肆虐,山上一片荒芜,白雪茫茫,万籁俱寂。
突然!
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像一把锋利的尖刀,刺穿整座白雪覆盖的深山老林!
凄厉的惨叫声,紧随枪声之后!
那声音听起来十分年轻,众猎户顺着声音跑去,
看到眼前这一幕,他们眼睛睁大,全都震撼在当场。
他们的瞳孔里,带着震惊和畏惧,
野猪群!
十几个身披坚硬钢针,猪嘴长着狰狞獠牙的野猪群,在一头六百多斤的大炮卵子带领下,将一个人类围住,嘶哑着他的身体!
那是一头体格犹如小山一般,比人还要大几倍的野猪王!
獠牙狰狞,绝世凶兽!
“是张卫国!”
“张卫国他还活着!”
“天呐!他命真大!零下几十度的野猪岭,他居然还活着!”
“……”
猎户们看到那被野猪群撕咬的年轻人,一眼就认出来他就是张大彪小孙子——张卫国!
野猪岭凶险,有野猪熊瞎子东北虎,大雪封山,零下几十度,这么恶劣的环境,呆半天人就要冻死,要是再遇到熊瞎子东北虎,那只能被活活吃掉,沦为野兽的血食!
可这张卫国,在野猪岭呆了一晚上,居然还活着!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张卫国还不是猎户,他没有加入任何狩猎队,他还只是个刚成年的小男孩!
十六岁!
他才十六岁,还是个孩子!
野猪岭,大雪天,白毛风,大型野兽,无论哪一样拿出来,都能让猎户陷入险地,可这张卫国运气如此之好,一天一夜,还保住了命!
这俨然就是天选之子!
李浪朝张卫国看去,也不免高看几分。
张卫国尽管被野猪群围攻,右腿更是被野猪王撕咬,但他临危不惧,灵机一动,爬上了一棵雪松树。
爬上雪松树后,张卫国装了子弹,对着猪群开了一枪。
这一枪,准头不行,没打中一头野猪。
打完这一枪后,张卫国就把猎枪丢了,这是他最后一发子弹了!
最后一发子弹打完,那十几头野猪并没有被吓退,反而在猪王带领下,对着雪松树撞击,想要把雪松树撞倒。
这十几头野猪,和张卫国似乎有生死大仇!
张卫国死死抱住雪松树,不慌不忙,一双眼在周围巡视,找寻着生机!
被十几头野猪围攻,其中更有一头六百多斤重的野猪王,换成杨建军这些二流子,早就吓跑胆子了!
都要吓尿裤子!
可张卫国不光敢对猪群开枪,小小年纪还镇静自若,寻找着活下去的可能!
这种胆识!这种遇到危险的临场应变能力!
很难以置信会发生在一个才十六岁的少年身上!
“这张卫国不愧是张大爷孙子!”
“这个情况,还知道冷静找机会活命。”李浪带着欣赏的口吻,呢喃道。
将门虎子,虎父无犬子!
这张卫国是条汉子!
有用有谋!
可这样的好汉子,怎么会被李虎杨建军那些人忽悠,跟着他们进了山?
“嗯?那是什么?”李浪眼尖,注意到张卫国还背着一个挎包,挎包里似乎装着的东西。
“当归么?”
挎包露出一角,树根模样,外形酷似人参。
李浪认出来,这是长白山冬天常见的一味药材——当归。
“这小子跟着李虎偷偷进野猪岭,是给张大爷挖当归?”
张大爷年轻时候当过兵,跟着李团长打过不少仗,后来受了枪伤,退伍回了村。
这挨了枪子,身体自然大不如前,尤其受伤部位那一块,一到冬天,又痒又疼。
当归效果虽然不如人参,但也是活血的好药材。
李浪因此猜测,张卫国这小子,昨天进山,打猎是假,给他爷爷张大彪挖当归才是真。
“好一个孝顺的张卫国!”李浪赞赏地点点头。
“这小子命还挺大。”钱富贵看着抱住雪松树的张卫国,也惊讶万分。
张卫国身上穿着一件羊皮裘子,戴着毡帽,帽子上全是积雪和冰晶,但从他爬树的动作来看,显然还有不少力气。
能手脚并用爬树,这代表身上没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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