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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 我就是觉得你这一下子做太多,虽然崇明府买的起的人不少,但不是所有人都会买你的衣服啊。若是积压在手中, 难免亏损。”
被秦邺看的不自在,金淮宇率先切回正题。
说起来秦邺在析州买进一万匹丝绸,金淮宇是不觉得多的, 因为丝绸不止可做衣服,手帕、刺绣、床单绸被等等都用得上, 作为原材料, 一万匹丝绸对崇明府来说,不算什么。
但是全部用来做衣服, 这就有些冒险了。
“怎么会卖不出去?光崇明府主城就有七八十万人口, 整个崇明府便是数百万人, 若是崇明府还吃不下,再销往外地便是, 总能脱手的。”
“销往外地?”金淮宇一愣,瞬间便明白过来了秦邺的意思。
过去走商,都是运陶瓷、茶叶、盐、铁、布匹, 或是时鲜干货等等,货物在一地富余便宜, 在另一地稀少昂贵,商人便有利可图, 运货物贩卖赚取差价。
成衣是鲜少销往远地的。
首先没有形成工场,加工时间长, 加工成本高,而且随做随穿,鲜有富余。其次便是, 无论哪里人都是会做衣服的,富人家里喜欢量身定做,普通人自然便宜的更好,而外地运来的衣服成本上加了运费。
这样一来,便是两头都不吃香。
但有了制衣工场之后,工人们的效率大大提高,衣物的成本被显著降低了。因此,销往外地依旧有利可图。
更令人热血沸腾的是,既然销往外地依旧有利润,无形之中,市场就扩大了无数倍。
等到了外地,依旧可以仿照着崇明府的样式办工场,直接在当地生产,以更加低廉的价格抢占市场。
可以说谁最先拥有工场,谁便拥有了市场的话语权。
而工场,并不仅仅可以用来做衣服。
金淮宇呼吸一窒,终于明白秦邺把怎样的商机送到了他的手上。
这一切,秦邺自然是早有成算的。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们总以为只有数学、物理、化学这些是科学,其实分工协作这种看似很基本的东西,也属于人文社会科学,凝聚无数人的智慧总结出来的制度会带给这个看起来还很原始的世界一场空前的风暴。
更廉价易得的商品,更高的生活品质,更富裕的钱财,更好的教育……然后,他想要的五十万能断文识字的员工就有指望了!
“我想原本我们商议的合办工场的利润分成需要重新谈谈了。”金淮宇道。
“金大哥说的哪里话,我同小金交情匪浅,他是我奇货居首席炼器大师,你是他的兄长,分成你多得些实属平常。”秦邺推辞的样子异常诚恳反而可疑。
金淮宇坚持道:“不,之前是我考虑不周,条款我们重新拟,利润我们可以对半分,但你得答应一些条件……”
原本两人的商议里,秦邺拿15的利润分成,金家85,这是金淮宇知道奇货居的股份分成之后,故意臊秦邺的。
而今重新划分,不是金淮宇品德高尚,而是,他忽然意识到,这样的机遇,秦邺明明精明至极,却拱手相让,是不是意味着,他还留有后手?所谓工场还有进一步升级的可能?
若到时候他金家将工场开遍大江南北,纵横商场,立于南大陆顶峰,结果一转眼,秦邺办起了工场的进化版,那么前头做的一切,全成了为他人做嫁衣裳。
若不把秦邺拉到一条船上坐稳,他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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