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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北王妃懒得再兜圈子,开门见山:“我瞧着他对你有意,这孩子也挺不错的,你是怎么想的?”
燕珂今年已经虚岁十七,尽管镇北王妃不在乎女儿多大出嫁,可在大昭王朝,女子基本上十五岁都嫁做人妇了。
明明是花季少女却要被喊一声老姑娘,镇北王妃怼得了十个二十个,却堵不住悠悠众口,外人的眼光,有时候说着不必在意,却又不得不在意。
大环境如此,格外特立独行总是容易被针对。
王妃希望燕珂这辈子活得自在,却也更希望她平安喜乐。
燕珂老实回答:“不知道。”
她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但从见到朝莲的第一眼,她就感觉是这个人了。
可能……是朝莲长得太好看了?
不过这段喜欢早已被扼杀掉,以朝莲的性子,哪怕她再强求,也绝无可能。
段景砚某些方面性格跟她很像,如今将来一定要成婚,选段景砚这么一个夫婿似乎也不错。
刚爬到矮坡上的橘猫听见燕珂的话,上前的脚步一顿,眼中的欣喜也瞬间暗淡了下去。
不知道?
也就是“有可能”的意思了?
镇北王妃砸吧了一下燕珂的话,拍拍她的肩膀:“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燕珂看着坐在篝火处的段景砚,眼前浮现的却是朝莲清冷的眉眼,她皱了皱眉,收回视线,问镇北王妃:“母亲,什么是喜欢?”
镇北王妃觉得女儿的这话好笑,仰头望着没有星辰的夜:“这个我可答不上来,毕竟我早就不喜欢你父王了。”
燕珂被这话吓出一声冷汗:“他以前偷偷去西山打猎的事,你都知道了?”
镇北王妃瞪大了眼,赶紧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本,用一支木棍裹着的炭笔在本本上边记边念叨:“好你个燕明戈,原来还有这事瞒着我,南征回来跪不断五根搓衣板别想回房!”
那只炭笔不知王妃自制的,笔尖硬而细,关键是方便随身携带,也不用墨水。
王妃以前说那叫铅笔,但因为里边的芯子跟炭差不多,燕珂她们叫那笔为炭笔。
用炭笔写字比用毛笔简单,燕家上下很容易就学会了,飞鸽传书时为了方便,也经常用炭笔写。
毕竟用毛笔蘸墨写的,遇上雨天,送出去的信被雨水浸湿了可能就晕成一团,什么也认不出了。
燕珂后知后觉自个儿出卖了老爹,眉峰蹙了蹙:“母妃,你该不会又想跟父王和离吧?父王说了事不过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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