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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1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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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这几日,四叔不像往日一样在院子里摇头晃脑背书,而是自己一个人躲在屋里。

至于大哥樊胜,这是樊凡穿越后第一次见到,大抵是还未成年,个头不高,加之长期在外当学徒,看起来比其他同龄人成熟几分。

对于这么一位便宜兄长,樊凡道不上喜欢与不喜欢,若论欣赏,倒是有几分的,是个吃苦耐劳的性子,比他那浮夸的爹娘强多了。只可惜过于内向沉默,回家两日,在大家面前说的话十个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

樊凡虽极讨厌大伯父伯母,可樊胜小有成就,他也是为其开心的。

……

……

这第二件“喜事”则是大姐樊玉莲许了人家,择日就要办喜了。

按说大姐今年不过十五出头,虽到了婚配年纪,但等两年再许配人家也是不迟的,况且樊家男男女女相貌都算出挑,不愁找不到人家。

为何这么急?几乎是夜里还平平静静,翌日早忽而就宣告要嫁人了。

后来,樊凡从爹娘只言片语中知道了实情,不禁感慨。

樊凡记得春分前的某一日,在拌嘴时,三婶冯氏还曾呛过大伯母黄氏一嘴,道是:“……有这心思,不如管管你家玉莲,如今天天往高庄那边蹭,可真是贴脸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出事了。

高庄是牛头村相邻的庄子,那边的居民多是到县里做些小生意,倒是比牛头村富庶几分。

原来,樊玉莲与高庄陈地主家的小儿子陈文轩早已眉目传情暧昧了许久,樊玉莲每日跑远至清湾河上游洗衣物,不过是因为那里离高庄近,能日日见到在河畔读书的陈文轩。

若是才子美人合乎礼节的交往,再媒妁之言娶亲,在大明,也能传为一桩美谈。

只可惜二人你侬我侬,情浓之下竟做了糊涂事,不知是何时就已经开始,二人躲在河边的深芦苇里行了苟且之事。

得幸的是,发现此事的人并非外人,而是陈文轩的娘亲。那地主婆是个眼尖的,这段时日见自家儿子时不时自个发笑,显然尝了春味,便心有猜忌,这日寻了去抓了个正着,陈文轩、樊玉莲二人正在芦苇丛里颠龙倒凤。

一个是地主家的小儿子,一个是贫农女,父亲不过是个童生,地主婆自然不可能成全了这对“鸳鸯”,她家大业大,儿子凭何要娶一个野丫头。

樊玉莲被关至夜里,才被地主婆暗下送回了樊家,而陈文轩也被锁在家里不许踏出陈家一步。

即便是老太太平日里对樊玉莲盛宠有加,知道事情后,未道一句话便先给了樊玉莲一双嘴巴子,啐了一口:“你个不要脸的赔钱货!你要置你的父兄于何地?!”

樊凡心想,在把贞节和名节看得比命还重的封建社会,而且是“存天理,灭人欲”的明朝,樊玉莲这般做法,确实是自己作死。

农家有女若是私行苟且,若是被人告发了重则浸猪笼,即便是轻罚,以后也只能贱嫁,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而且父兄都将受到牵连,名节染上污点,在科举一道上发展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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