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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绵的山峦在高原上起伏,变幻出不同的形态,就像是大地母神信手捏成。山峦改变着高原的风向,也影响着溪流的流向。当寒冷的北风被高山阻挡,气候就变得温暖;当山间的溪流在谷地汇聚成小湖,土壤就变得湿润。温暖而湿润的地方,就会形成珍惜的小片沃土。在北地的无际荒原中,这就是部族们厮杀争夺的聚居地。
阿莫西和斥候们一起,沿着狭窄的山路,登上两百米高的小山。他放眼望去,两条数百米高的山峦从东西平行延伸,在南北贴近合拢,形成了一段二三十里长的山间谷地。一条弯弯的小河沿着山脉的走向,从东方蜿蜒而来。更多的溪流又在谷地中汇入小河,给万物带来生命的源泉。
“真是一片好地方啊!”
阿莫西站在高处,望着河流边宝贵的大片绿色,忍不住感慨出声。
“嗷,这里是红狐谷地,当然是好地方!我们红狐部落是最强大的部落之一,占据的自然也是最好的沃地!”
伊维坎咧嘴笑道。在整个帕姆斯邦,眼前的山间谷地是仅次于帕姆斯城周边的第二大沃地。
荒原中的好地方自然不会空着。沿着长长的河流,两边是数以百计的茅屋、棚屋,还有紧靠着河流的农田。在南侵之前,有足足两万多奥托米人定居在此,还建立了一个小型的奥托米城邦。
犬裔们南下的时候分成许多路,这处面积不小的沃地很快就被红狐部落的奥图瓦看上。奥图瓦拉拢了八大部落中,排在末尾的“红蛙”和“红猫”。三个部落于是合兵一处,把这片沃地攻陷。
接下来,按照实力分配地盘。红狐部落占据了谷地中心的小城,红猫部落占据了东边的河流入口,红蛙部落则占了西边的谷地出口。至于本地的奥托米居民,除了逃得快的三四千人,剩余的大多被屠戮一空,只留下两千善于耕种的农奴。
“嗷,南边的地肥沃的很,粮食长得真好!南瓜已经开始收了,就是玉米还要等一个月。这次奥图瓦酋长让我们多种早熟的南瓜,少种晚熟的玉米,战士们本来还偷偷抱怨现在看来,狐狸酋长就是老狐狸,比我们聪明多了!”
谷地中心,大片的南瓜已经成熟,数以千计的部落民和农奴正在收割。看到这一幕,伊维坎高兴的笑出声来。他又看向东西谷地的玉米田,撇了撇嘴。
“红猫酋长是蠢猫,红蛙酋长就是笨蛤蟆!现在仙人掌部落的大军就在东南方八十里外驻扎,不知道啥时候就会打过来。他们守着这么一大片没熟的玉米田,真是想打怕打不过,想走又走不了,真真两头为难!”
听到这,阿莫西心中一动。他靠近好友,压低声音问道。
“伊维坎,你经常出入首领长屋,向酋长回禀军情,是个有见识的!现在这种情形,三大部落的酋长们,究竟是个什么打算?”
听着好友的恭维,伊维坎得意大笑。随后,他有些苦恼的挠了挠头。
“这都讨论了许多天,酋长们的打算,我也没弄明白。吉奥瓦首领吩咐部落战士们都收好行装,随时准备撤退。但听三个酋长谈话时说的,好像还是要和南边碰上一碰。眼下有这么多普通部落聚拢过来,大伙儿人多势众,又依托着山谷的地势,总觉得还是能打上一下的,起码拖到山谷中的玉米收获后再走!”
阿莫西想了一会,同意的点点头。他看向谷地中飘扬的十几个部族旗帜,还有数以万计的部落民。嘈杂的人声布满谷地,落入耳中,在这里都能听见,也莫名给人增添了几许信心。
随着仙人掌部落的北上,众多瓜基利部落一边往北撤退,一边逐渐聚拢。在帕姆斯邦中,围绕着丰茂的沃地,现在已经出现了两个大规模的部族中心。
一处是在东北近百里外的帕姆斯城,以最强大的红犬部落为首,那里有五个大型部落,数十个普通部落,估摸着应该有六万多部落民。另一处便是眼下的红狐谷地,以第二强大的红狐部落为首,聚集了三个大型部落,十几个普通部落,至少有三万多部落民。
“嗯,谷地的部落全部动员起来,应该能凑出一万多能打仗的男丁,健壮的妇女也能帮忙防守。这种优势地形,只要各个部落守好谷口,总能撑到玉米收获的时候!”
阿莫西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望向周围。谷地南北都是连绵的山峦,只有几条像脚下这样狭窄的山道,根本难以通行大军。谷地东南和西北则各有两处险峻的谷口,勉强容许两百人并排通过。只要依仗地势,把几处谷口守好了,应该可以一战吧?
两人心事重重,看着脚下的谷地,努力拼凑出一些信心。他们都近距离看过仙人掌部落打仗。对方的弓箭虽然厉害,但是仰攻谷口,射击的威力就会被地势抵消,难打的厚皮武士也可以用威力巨大的投石来应对。
好一会后,阿莫西勉强笑了笑。
“伊维坎,这次侦查和几天前没什么变化。仙人掌部落的军团还停驻在东南八十里外休整。估计他们的粮食也不会很多,打不打的起来还不一定没有大事的话,我就先回部落了!”
“那好吧,我先去回禀酋长。等晚上有空,找你一起吃肉!嗷,也喊上你射术出色的女儿!我还有些库存的刺鼠肉,烤一烤,就着新鲜的南瓜吃,可香了!”
“行!阿兰的射术已经超过了我,也只有你能再指点她一下了!”
“好!嗷,再过两年,阿兰就能把头发染成红色了!真羡慕你!”
两人互相捶了捶对方的胸口,就此告别。伊维坎带着红狐斥候们,沿着狭窄的山道,翻过小山向北,返回谷地的中心。阿莫西则带着几名部落的斥候,沿着山峦向西,去往西北的谷口。
众人一路西去,远离人烟繁茂的谷地中心。阿莫西的部落作为红狐大部落的附庸部族,自然没法在肥沃的谷地中定居。他们被分配在西北的谷口外,依托转向的山峦,位置更为靠北。
这里是河流的下游,小河流到这里已经渐渐干涸,只是在河边浸润出小片的沃土。沃土已经被开垦成农田,种上了小片的南瓜和玉米,几百部落民正在田间辛苦劳作,收割南瓜。一片低矮的草棚就搭建在农田边,紧贴着附近的丘陵。丘陵下部还挖出了许多住人的半地穴,来节省搭建棚屋的木料与草料。
一圈稀疏的木栅栏围绕着农田与丘陵,勾勒出一个普通部落的营地。上百个部族战士正戍守在营地中,营门处则插着一面红色的乌鸦旗帜。
“红鸦”部落,这就是阿莫西的家。看到这片一穷二白的营地,阿莫西却轻松的呼了口气。他带着斥候们走向营门,负责警戒的部族战士就纷纷向他低头行礼。
阿莫西平淡的点了点头,保持着红发战士的威严。他正要往部落中心的长屋走去,却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犬裔少女,正小跑着向他奔来。
奔跑的少女神情坚毅,身体健硕,动作如猎豹般敏捷。她穿着一身紧身的短袖布甲,身后背着一把不大的杉木猎弓,腰间挂着一把部族中少见的黑曜石匕首。而匕首精致的手柄上,则刻着三个未知的方块符号,还有一个神秘的黑色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