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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奏章十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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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泉提到这里,举了一个例子,有一群强盗入门杀人抢劫之后,被抓获了。他们的亲戚就拿钱给官员,那个官员收了钱之后,就把卷宗上面“盗供纠众自大门入”的大字改成犬字。

于是本来罪重的明目张胆,最后到了后面,成为小偷小摸,这罪名就减轻了。

这是活命的,还有害人命的,魏朝的时候,有人被屈打成招,写的是二十人,最后县官因为旧恨,将二变成五,这样就多陷害了三十人。

第三点忌模糊

林泉说,如今公文,因为引经据典太多,容易让内容模糊起来。这么说也可以,那么说也可以。这样就让一些奸钻了空子。

比如宋朝的时候,有个大官,喜欢责罚人,有事没事就杖部下,宋帝看不过去了,于是让大官的属下监督这个大官,凡是杖了十杖以上,就要上报给宋帝。

结果这个大官,每每就打这个属下七八杖,不超过十杖,这个属下真是有苦难言。

圣人听到这里,对着林泉说“此事不得不慎重,奸邪小人,就是这么乱了朕的江山。”

圣人说完,让林泉继续,林泉也继续了。

第四点,就是忌生硬。

任何文章都忌讳生硬,虽然百官是下,圣人是上,但是圣人的回折若是太过生硬,会让臣下不舒服。虽然臣下不敢说什么,但是心里总是有怨气。

若是臣下用生硬的话回禀圣人,那么圣人自然会龙颜大怒。所以这公文不应该太过生硬。

第五忌模仿。

林泉说从宋朝开始,历代翰林拟的诏令,基本就是删删改改旧文,依样画葫芦。而朝臣奏事公文,也是一样的陈词滥调。这当然是为了图方便,但是林泉认为,这样下去的话,其实对人的文采有害。虽然写新的公文,需要时间,但是这用心写了,心思就越灵活。

若是了省事图方便,那么习惯之后,就会懒惰,那么文思就会越来越迟钝,最后写不了文章。

第六就是圣人说的,忌冗长。

冗长虽然能炫耀文笔,让懂文章的人看了赏心悦目,但是圣人每日日理万机,要处理的奏章不下千篇,若是人人都这么冗长,圣人岂不是没有休息的时候。

林泉说了,以后文章字数应该在六百字左右,不得再由什么长谏之类的。这样圣人批阅快,而朝臣也省去麻烦。

林泉也说了,仁皇帝御批太长,太过劳累,这才早早乘龙而去。

圣人点点头,让太监在一旁记录下来。

林泉是第七点就是忌盲从。

这翰林学士,那是读书人的佼佼者,自然能够明事理,懂规矩,若是圣人诏书之中有什么不对的,应该指正出来,而不是一味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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