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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过,我见证。
我终将被世界遗忘……
我赠予你花朵,请你不要遗忘我。
秦王稷四十九年(公元前258年),秦国都城——咸阳
咸阳城里出了一个名声狼籍的黑衣小贼,身手极好,来无影去无踪,凡是被他看上的东西就没有能逃过他掌心的。
他不像那些流传市井的大盗,不会高调的送上‘挑战书’后在重重守卫下盗走宝物。他是个见不得光的小贼,无声无息的宝物就被窃走了。
他总是在窃走宝物后留下一张‘借条’,像个斯文的读书人。他又像说书人口中的侠盗,干着劫富济贫的事。
但要说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百姓们一定都会摇着头说:“他一定不是个好人!”
因为这黑衣小贼啊!他偷的不仅仅是富人家,偷的不仅仅是珠宝钱财,他什么人都偷,什么东西都要,包括——偷孩子。
如果他不是个小贼,那他一定会是个人贩子。
传闻,被他偷走的孩子皆是姿容上佳、龙章凤姿之辈,而这些孩子都被他高价卖进咸阳城里最繁华的秦色楼里夜夜笙歌、以泪洗面。
说书人那叫一个义正言辞、高谈阔论,混在一群人中的黑衣小贼本人翻了个大写的白眼。
个个都当宝,当他什么垃圾都捡,尽在这瞎诋毁他。
自己顶多就是找了几个人傻钱多的富二代官二代什么的绑了换赎金,哪有卖到青楼里?跟那些赎金相比那才几个钱啊!
夜半时分,弦月高挂,此时正值夜深人静。
咸阳城内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深处,黑衣小贼放轻呼吸贴墙靠着,月光隐隐散散落在他身上,衬的那张脸惨白惨白。
他的肩头中了一箭,殷红血液沿着胳膊到手腕再滴到地上,可他无暇顾及。
巷子不深,巷子外的脚步声合着兵戈声一直徘徊,马上就要搜到巷子里了,但他们好似还在顾及着什么,这才给了黑衣小贼一丝喘息的机会。
有节奏的声音有了几分杂乱,带了几分焦躁不安的气息,似乎是发生了什么变故,匆匆离去了。
直到这方天地重归宁静,他这才分神顾及肩上的伤。
这注意力一散,那钻心的疼也就上头了。
未受伤的手握住羽箭,咬紧了牙根,箭头勾着血肉被拔了出来。
他向来不是一个能忍痛的人,纵使心里有准备,他还是痛的弓腰颤抖,闷声直哼哼。
被拔·出来的羽箭握不住的掉在了地上,肩上的布裹被勾了一下散落开来,华丽的金玉珠宝落了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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