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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游乐园13【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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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肥龙再下方又是那种带肉筋的红肉,接着是半透明的筋膜,最后是骨头。

尾巴中间贯穿着一根巨大号的脊骨。

真的,巨大,连浅粉色的骨髓看起来都蔚为壮观。

乐游之前带林牧去吃烤恐龙,一头恐龙身长也就两米,从各种层面上,跟眼前这玩意儿都没有可比性,林牧已经尝试了各种恐龙制品,但到现在才算有了吃恐龙的真实感。

他咂了咂嘴,纠结地皱起眉头,尾巴辣么大,不同位置的肉质天差地别,配合各种各样的烹饪手法,酸甜麻辣咸排列组合一下至少能做出上百道菜……

佳丽三千,到底先宠哪个??

林牧简直太纠结了。

他再次抱起平板,打算看看来自美食家的专业建议。

但很快他就发现,书里写的尾巴好像跟他的这个尾巴不太一样。

没错,在《珍馐异闻录》里排进前五名的食材,只是普通巨齿寻血龙的尾巴,属于低配版的,虽然作者老爷子号称吃遍全宇宙,但也没见过全须全尾的寻血龙王,更别说吃到龙王尾巴。

如果老爷子知道林牧这里有根新鲜热辣的龙王尾巴,大概会为它一掷千金。

哪怕只是尝一口也很好啊。

老爷子现在一百七十多岁,身体依然硬朗,作为“保守野兽派”的美食家代表,他热衷于上天入地发掘美食,对各路食材来者不拒,毒虫毒蛇毒蘑菇也绝不放过,但作为保守派,他要求烹饪方式必须符合传统美学,按林牧的理解,就是任何肥瘦相间的肉类都可以拿来做红烧肉,糖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但绝对不能加辣椒。

老爷子早几十年深受“文明之花”打击,觉得全宇宙的植物都变得不好吃了,折腾着投资科研,想找出一种让植物们“重回蛮荒”的方法,但方法没找到,还把自己气得半死,最近终于想开了,准备再浪一波,给自己的鸿篇巨著出个20版,钻到宇宙的犄角旮旯里,找一找传说中的原生种子。

巧的是林牧手上也有大量原生种子,如果拿龙尾巴做一份番茄牛腩,大概可以榨干老爷子的毕生积蓄。

所以,但凡读过《珍馐异闻录》并从中有所收获的读者,都应该祝愿这位老爷子老实在家呆着,永远都不要让自己有机会认识林牧。

工作人员:“怎么样?您有想法了吗?”

林牧伸手比划,“如果从这里切一刀,切个半米厚肉片儿拿去炭烤,会不会不大容易烤熟?”

工作人员:“您稍等,我这就跟厨师那边咨询一下。”

林牧绕着龙王尾巴转了一圈。

“哎,小龙人,你过来。”他朝凌成尧招了招手,“我刚看了,这海怪名叫巨齿寻血龙。”

“嗯,怎么了?”

林牧指着龙尾巴,眼中藏了一些笑意,“你看这个,跟你尾巴挺像的吧?有没有心理阴影?吃的时候会不会觉得患肢好疼?”

作者有话要说:

欺负龙龙今日份

然后,种田文好像变成美食文了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