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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她这个内部人当盗贼的话,恐怕也用不着翻窗走,但她这样的人,会拿刀捅人吗?
厨房有个窗户,从那里,外面的人也能跟里面的人对视,方明往里面看去,一眼就能看到何红正在剁骨头,不算大的菜刀,一刀下去,骨头就断开了两节,这是要作大骨汤的。
好家伙,刀子很锋利啊!
注意到外面有人看过来,何红抬眼看去,看到方明还热情招呼着:“我做的排骨汤最好喝了,等一会儿大骨头炖好,你也啃一根再走!”
她这样子,完全是以孤儿院为家的感觉,也许是以前习惯了。
“不了,不了,我还有事,先走了,改天有空再过来看你。”
方明笑着告辞,何红手疾眼快从一旁拿了袋子,装了两块儿剁好的骨头从窗户递给他,“拿去吃,多炖一会儿,要让骨髓流出来才好吃……”
她过分热情,方明却不敢要,再爱吃骨头也可以自己买,实在没必要接受这样的馈赠,他推开了,赶紧走,没走多远还能听到后面那个阿姨和何红的叫骂声,阿姨说何红太过分,何红反而骂阿姨多管闲事。
是那种粗咧咧的骂人语气,不好听,还带着点儿乡间俚语的尾音,杂在一起,一时间还真的听不出来是哪里的人。
晚上,方明去了何启明家,准备再找他的“鬼魂”问一问,看看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是不是跟杀害原主的是一个凶手。
如果是,凶手为什么杀他?杀人灭口吗?他的同伙?
一回生,二回熟,可惜——
“唔,我说我是去招魂的,你们信不信,我不信何启明是自杀,觉得有必要还他一个公道。”
方明言之凿凿,看着被当做某种“证物”的小桶,里面的红色液体已经被警察提取了部分拿去做检验了。
所以,警察一点儿也不蠢,发现了周院长身体上的刀伤,也发现了何启明的死很可以,倒是他自己,连续两次都暴露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真的是比嫌疑人还嫌疑人了。
有句话怎么说的,凶犯总是喜欢回到案发现场,所以……
“真的跟我没关系,真的,我就是出于一个记者的好奇和职业敏感,这才觉得其中可能有问题……”方明无奈。
“所以来招魂?”
警察面露嘲讽,这前言不搭后语的,肯定有问题,更不要说方明本身跟何启明就是有矛盾的。
“是啊,找当事人问一问,难道不是更快吗?”方明好似全没察觉到自己的回答有什么问题,还以“少见多怪”的眼神回望过去,像是在挑衅。 w ,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