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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国营饭店做的都好吃!”
江秀洋洋得意,又夹给王春草一块。
“娘,你也尝尝。”
王春草:“娘这天上火了,你们吃。”
野兔是个稀罕东西,留给孩子们吃最好了。
江秀佯装不悦。
“娘,这么大盆,你吃一块怎么了?”
李彩月也催促道:“就是就是,娘,秀秀做的很好吃,你快吃一块。”
她何尝不知王春草这是在给他们省着。
几番推脱下来,王春草这才咬了一口。
“好吃。”
江秀笑开了花。
“那是。”
她跟在村里原来做宴席的大师傅偷师了那么久,能不好吃吗?
就在这时,割猪草回来的江林急吼吼的丢下背篓,跑了过来。
“二姐,你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江秀笑眯眯地说道:“兔肉啊。”
江林瞬间变脸,他飞快的跑到西墙根下的鸡窝,见一向只知道傻吃傻喝的兔子不见了,他尖叫一声。
“啊!二姐,我的小灰灰那么可爱!你怎么能吃我的小灰灰!你太可恶了!”
谁知下一刻江秀夹起一块兔肉塞进了他嘴里。
“唔我的小灰灰好吃小灰灰”
就这样,江林嘴里一边哀悼着他的小灰灰不幸罹难,一边含泪吃了三大碗。
前几次去县城,李彩月观察了,钱包和手绢这两样笑的卖的最好。
所以这次她着重做了这些。
做钱包、手绢其实用不着多繁复的刺绣,有时候十几分钟她都能简单的在布上绣出一丛兰花,一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简单又不失雅致。
无论是在这个年代还是在后世,女孩子们的审美不会差太多。
一连三天她随手做出了十几个钱包和手绢,眼睛和脖子却也累的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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