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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探花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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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愁的是,她左手虽写了一首好字,却承诺了绝不泄露于人,右手么,不知是否因为十来岁才开始练,写得实在不堪入目。这般的字,只怕别人看一眼,就起了偏见,不会再看后面的文章。

本想等和戏班子汇合了,再找人写了,却恰逢逛街的时候,看到一个书生支了摊子,帮人写对联写信。阿橙就拿了一大锭银子,让那书生收了摊子,随她回客栈帮写文章。书生起初是不肯的,但是耐不住阿橙的嘴上功夫,就应了。

写好后,阿橙就拿了十篇文章,去滕文学院。据说一般是要递交到门房,留下姓名,若是被选中入学。十日后,学院门口就会贴出红榜告示。没想到,阿橙过去,孟山长竟已等在门房内,收了文章,迫不及待打开看了,大为赞赏,就问阿橙名姓,要张贴红榜。

阿橙只推说回去与家里商量,明日再来,就溜走了。

“贤弟当时怎会在街上帮人写对联?”

孟云祥还没开口,就又微微红了脸,“家父让我去的。每月至少有一次,我要去帮人免费写信抄书;要是遇到节庆,还要写了对联去送给街坊……他说我性子过于内向,不善与人交际,不通人情世故,就逼我……经常做些自己不太愿意做的事情。”

“孟大人乃是良苦用心!”

“他也极为喜欢《凌云志》,说我只会死读书,又读不好;要是我能行万里路,那才是有大志气的好儿郎……”

看他越说越落寞,阿橙笑着说:“令尊是因为你读书太好了,才又盼着别的,所谓得陇望蜀。我要有儿子这么出息,才十九岁,就做了探花郎,定然高兴得恨不能上街手舞足蹈,敲锣打鼓。”

虽然这用“有儿子”来做比,似乎有些占便宜,孟云祥听了,脸上绯红之色愈发明显,嘴角的沮丧,却消散了去。

“为人父母的,越是爱孩子,就越是期望高,管东嫌西的。真的觉得你不好,那才不管你呢。”

就如阿橙,从小到大,所得到的的管束和挑剔,都是来自母亲。而父亲,她几乎不熟。

“我小时候,也被打过手板子呢!”

“真的吗?万兄这般好,也被父亲打手板吗?”孟云祥一副不可置信的语气,看阿橙点点头,竟兴奋的站起来,伸手想要抓阿橙,到了半途又讪讪收回去,有些尴尬地转身走至窗前,叹了口气。

“原本很想努力考个状元,可惜终究才不如人。我父亲定然是失望的。”

阿橙有些心虚和愧疚,若不是她这个空降的假状元,孟云祥好歹可以再提前一个名次。

“孟贤弟不知道吗?历朝历代,前三甲里,都会择又优秀又好看又年轻的点为探花郎,作为本科进士的门面。贤弟无论如何,都会被陛下点为探花郎的,并不在于才学如何。且为了磨炼年轻人的性子,一般都不会选过于年轻的做状元,以免生骄生躁,徒伤仲永,失了国之可造之材。”

这些话,自然有真有假,真假混杂,不过是为了安慰孟云祥而已。

毕竟阿橙今年才不过十七八岁,比孟云祥还小呢。不过她本来就是昏君乱点的,做不得数。

孟云祥对着窗子,沉默了一会,转头看到旁边书案上的笔墨纸砚,说:“万兄见笑了,因刚看过父亲的书信,竟有些感慨。父亲为了我,花了不少心血。像那日琼林宴写的《百家姓》,当年都是父亲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教写的……”

阿橙心念突然一动,走至书案前,见上面一幅正在写的字帖,写的乃是杜甫的诗,其中有一句“渭北春天书,江东日暮云”。就对着其中的“江”字,煞有介事地说:“我虽字写的不好,但姓名三个字是找高人学过练过的。你其他字写的都好,独独这个江字,最下面这个点上来的笔势,略有些问题!”

孟云祥微微俯身,细细看自己写的江字琢磨,未解其意。他从小到大,对写字读书都很有点痴念,转头认真望向阿橙,想弄明白他的意思。

阿橙哪有什么可以说清的意思,她就微微皱眉,假装也很苦恼于解释不清,无奈道:“竟是不好说清楚,不知贤弟可能意会到?”

孟云祥摇摇头,又恳切地看着阿橙,让阿橙几乎忍不下心继续试探。她垂下眼睫,定了定神,淡淡道:“这样吧,我来握着贤弟的手,写上一写,你必能意会到,这里笔锋的转折和力度。”

因着一门心思要写好“江”字,一向不善与人交际亲近的孟云祥,倒是一时忘了害羞,伸手就拿了毛笔,在砚台里蘸了几蘸,又先写了几个字,润好笔,才握笔空悬,又身子微微挪开,给右臂空出一点距离,等着万江澄上前来教他这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