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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0章 平平无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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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象乾科举起家,从闻喜知县做起,历任兵部主事、兵部员外郎、郎中,出保定知府,分守口北道,代宣府巡抚,又转左侍郎总督四川湖广贵州兼巡抚四川,参与平定播州之乱,再总督蓟辽,进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世袭锦衣卫佥事。

王象乾亲儿子王与定就世袭锦衣卫佥事,老爷子亲儿子挺多,不过崇祯初,他八十多岁还上辽东前线时,亲儿子们却大多不在了。

有些是年纪大老死了,有些是经历了孔有德之乱没的,剩下的几个则在崇祯后清军下山东时抵抗战死的。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当年孔有德之乱,事件引火线是偷了士绅一只鸡。

而这个士绅叫王象春,正是王象乾的弟弟。

王象春的管家找到到军营,要交出偷鸡贼,事情闹的厉害,最后本就不想去辽东增援打仗的登州兵,便趁机哗变了。

事后,叛军对王家报复很厉害,而王家各地族人也纷纷拿起武器积极抵御,并参与朝廷官军平乱,还立了不小功劳,同时也遭受了很大损失。

等到后来清军南下,直接攻破新城,王家就损失更大了。

说来王桑榆的父亲,他是王象乾收养的儿子,其实她亲祖父虽为王象乾家丁,其实也是王氏远支族人,成为王象乾的家将,护卫战死后,王象乾收其幼子为养子,一手带大,后来也成为其家将,老爷子八十多岁出辽东时,他为参将护卫。

本来王桑榆父亲只是王象乾养子,是不太可能跟首辅大学士的儿子联姻的,新城王氏和长山刘氏虽都是济南名门,世代联姻,但养子之女怎可嫁首辅之子。

不过刘鸿训虽在天启末入阁,崇祯初官至首辅,但因公开说皇帝太年轻,一味推行新政,不顾及皇帝权威,结果惹怒皇帝,被谪戍代州。

在代州近七年,后来清军进犯,他倾尽家私犒军,并仗剑登城守卫,最后病死代州。当时,王氏父亲就驻守代州,对老乡刘鸿训很是照顾,他病逝后还是他派人送护回乡的。

当时刘鸿训次子刘孔和陪在身边,王氏也随父在代州,所以后来刘鸿训主动提的这门亲事,王桑榆父亲王与钧自然是非常乐意的,毕竟刘氏虽谪戍,可刘家又没倒。他做为王氏养子,女儿能嫁刘氏的嫡次子,那是高攀了。

新城王氏最重联姻,王家代代与名门望族联姻,尤其是济南府的几十个名门家族,他们都联遍了。

联姻策略是娶儿媳娶稍弱王家的,嫁女儿则嫁强于自家的。

所以刘王这桩联姻很符合王家的习惯。

刘孔和长的身长八尺,双目炯炯有雷,而且还长了副大胡须,在当时审美,那绝对是浓眉大眼美须髯的美男子。

王桑榆则打小跟着父亲学习骑射,也跟着祖父读过些书,所以两个同在异乡的年轻人平时也多有来往,她也经常跟着刘孔和去骑马打猎,甚至鞑子来犯时,一起提弓射虏守城。

后来王桑榆的父亲战死在北边。

丈夫起兵勤王,却死在刘泽清手里。

王桑榆很有几分江湖儿女的豪情,这与她的出身和经历有关,她很小时就跟随父亲戍守边疆,祖父虽是文臣,却是带兵督师的帅臣。

她的出身和经历,让她更洒脱。

就如今天,皇帝邀请她来,她便洒脱的来了。

而这时代,也让传统的那些被打破。

“我以前在兖州的时候,少年时封镇国将军,打小也是不耐烦四书五经书法这些,唯独喜欢兵书战策,更喜欢骑射,尤其喜欢火器,我火铳不仅打的好,还会放炮,甚至还能亲自造铳,能够自己钻出精良的铳管来。”

“我还会相马,知道什么样的马适合冲锋,什么样的马适合长途行军,什么样的适合驮运辎重。”

“咱俩挺配。”

王桑榆哈哈一笑,露出了两排好看的牙齿,她笑的很洒脱,也没特意去掩嘴,并不在乎露不露齿。

“难怪陛下起兵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

“朕用兵打仗,其实一般。”

王桑榆认真道,“陛下之用兵,我也了解过,觉得用兵之法,深得汉大司马大将军卫青之法,堂堂正正,老成稳重,开战之前,其实已经胜了,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正合善战者无赫赫之功,虽然看起来平平无奇,其实乃真正兵家大道也。”

“我父亲以前就曾告诉过我,打仗就如习武,一般江湖武技虽然招式多,但真正上战场,还是得越简单越好,就如练大枪,就几个刺击动作,越少越有杀伤力。江湖花枪,在战场上却是无用的。

戚少保用兵也是这般强调,开大阵,对大敌。

军中练拳脚这些,也只是强健身体,真正战斗的时候,必须得保证简单重复,成千上万的士兵组成紧密坚固军阵,相互压挤、冲撞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能不停重复的单一战术动作,而不是善于躲闪腾挪的大侠。

这种适合去当夜不收,搞侦察,或是充当亲兵护卫。

打仗也是如此,虽然也有如霍去病那样善用险的将军,数千里长途奔袭敌后等,但太过行险。

大将用兵,还是得决胜于战场之外,提前谋划筹备,争取更多有利条件,等到有了足够胜算时才发出致命一击,而不是什么准备都没有,被迫上了战场,最后被人牵着鼻子走打无准备之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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