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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吃的就没有那么精细,据说这里吃的都是粗粮。哪怕如此再可以找小伙伴肆意玩耍的前提下,明珠对吃的也没有那么多要求了。
秋叶来了之后已经是上午了,天气非常热。秋叶手里面举着一把折扇挡着阳光。进门就看见林荣穿着老头汗衫,手里拿了一把蒲扇坐在一张竹躺椅上快要睡着了。
这才两三天没见,林荣的皮肤都已经被晒黑了。以前倒是看着有几分气派,如今换了一套衣服,看着倒像是村里面的大哥。
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秋叶看着林荣,觉得这话说的真挺对的。
林荣旁边还晒了一地的马齿苋,秋叶坐在凳子上,用脚踢了一下。醒过来的林荣提醒:“别踢呀。这是你闺女的宝贝,昨天和周围村里的孩子下地,撅着屁股忙了半下午就弄了这么点野菜回来。说了要晒干带回宫里面,冬天的时候给她泡了做菜。”
“她想的还挺远的。”
“人家连怎么吃都已经想好了,说是到时候弄点儿大肥肉先榨点油出来,把这个晒干的马齿苋放进去一翻炒,特别香。”
说的秋叶就想看看明珠如今成什么样子了,难不成是吃货了?
不过今天的目的是来跟林荣聊聊发兵的事,所以秋叶也不着急着找女儿,他们两个在树荫里面各自躺了一把摇椅在说这事儿。
林荣就问秋叶:“你心里面想着现在是不是发兵的好时候?”
“若是考虑水军那边,确实不是什么好时候。”水军的战舰到如今还没有做完呢。做完了还需要再训练一阵子。
林荣就没有再说话,没有说话的态度就是这个时候不适合进兵。林荣觉得最好的状态是一战定胜负,这样的好处特别多,对于皇朝的安定,对于士兵的伤亡以及对于将来对江南的统治都是好事。
如果把征战的时间拉长,次数变多,那么江南就会大量征兵。从北方迁徙到南方的人没多少,所以壮丁一定是从江南本地抽出来的。如果这些壮劳力都死在了战场上,江南对于江北的仇恨因此积累,对日后的治理没好处。
还有就是一旦大军出动,江北的国库就会马上枯竭。到时候不得已,为了出兵的银钱要东挪西凑。时间拖得越久,对于国库的压力越大,非常容易引起社会动荡。
这个时候江南虽然看着乱,但是还没有到了乱的尽头。林荣觉得出兵的最好理由是江南彻底乱起来,而且江南的皇帝就死在乱兵当中,秋叶以报父仇的理由出兵,让他们两方相斗,坐收渔翁之利。
道理不是不懂,但是秋叶总有些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于是秋叶也就放弃了这两天和兵部商量的决定。
就趁着这个时候好好的放松一下。上辈子好歹还是做六休一,这辈子一个月都休息不了一次。想想这当皇帝似乎也没什么好处。
就在秋叶和林荣双双吹着夏季燥热的风昏昏欲睡的时候,就有人过来询问中午吃什么。
林荣就说先不着急,等家里面的那个混世魔王回来了再决定。
一开始秋叶觉得混世魔王就是个形容词,也没有放在心上,可是在明珠进门的时候,秋叶抛弃了所有的修养一下子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门口进来了一个泥孩儿,对着秋叶和林荣呲牙一笑,露出了两排白牙,但是这两排白牙里面还少了两颗牙齿。
秋叶睁眼一看,发现闺女从头到脚全是泥浆。头发丝儿里全是泥。然后这孩子就当着父母的面,把自己的袖子拉开,袖子里面卷了几条鱼掉在了地上。
又把自己另外一条袖子打开,上边儿的小衣里也装了几条臭鱼。然后从自己的腰后摸出了一双沾满了泥浆的鞋子扔到一边。
把裤腿放下来,裤腿里面还卷了几条鱼。
秋叶捂着心口被人扶着坐了下来。
林荣在一边安慰:“多见两次就好,今天确实比昨天严重了一些但是明珠带鱼回来了。”
明珠高高兴兴地蹭过来,“妈妈,这都是我亲自下河去抓的。本来鞋子都已经到泥浆里了,我又把鞋子给捞了出来。人家抓的比我多,你放心,我下午去保准不会比他们少。我下午要带上网去。爹,你快起来替我编筐,没筐没法装鱼。”
林荣果然被他闺女指使动了,拎了一个小板凳坐在窗下,拿着一把柴刀,把一些有韧性的藤条处理了一下上面的毛刺儿,开始编筐。
天气太热,明珠身上的泥浆已经有些干了。
秋叶总算是缓了过来:“你先去洗洗,洗干净了再来说话。”
等到明珠走了,秋叶就忍不住说林荣:“你都不知道劝劝?就是人家男孩子也没这么皮。”
“这样不挺好的吗?咱孩子也就是这两天才有机会玩,她以前不是很乖巧的吗?我倒是觉得这样挺好的……”
秋叶看着替明珠说话的林荣,就觉得明珠之所以变成这样的熊孩子,完全是因为有一个林荣这样的熊爹。
没一会儿明珠冲完澡出来,虽然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孩子,但确实是晒黑了许多。前后的区别有些大,出门的时候还是一个白嫩听话的好孩子,这再一转眼就成了一个黑亮黑亮的熊孩子。
这个熊孩子对着宫女吩咐,要把养的那只小鸡给杀了,再放点蘑菇进去多炖一会儿,贴点高粱饼子做午饭。
又考虑到天太热,这里也没什么好茶,明珠就让人打点儿稀薄的面汤,再放里几个水煮荷包蛋给秋叶吃。
吃完地地道道的农家饭,看到他们父女俩一个编筐一个处理鱼。秋叶简直怀疑自己做女皇是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
秋叶就看明珠从一开始的不熟练,到后来很麻利的把那十几条半个手掌大的鱼给处理了,随后用树枝撑着鱼肉挂在太阳里面晒。这样晒出来的鱼味道会有一些香,但是这种香也是相对有限的。作为穷苦人家对这种轻微的区别非常敏感,但是对于用惯了香料和葱姜蒜的富贵人家,这点儿香味就有点不值一提了。
秋叶以前也这样处理过鱼,所以就忍不住好奇。
“你的刹鱼也是跟谁学的呀?”
“跟那边村里的二狗哥呀,二狗哥可厉害了。地上的那些野草他都知道该怎么吃。”
处理完了之后,这丫头闻自己的手有点于鱼腥,就跑到厨房弄出来了一把草木灰在手上来回搓。
秋叶不知道草木灰能不能去腥,因为自己这一辈子小的时候连吃鱼的机会都很少。自然也没有机会去抓鱼处理,更不知道能不能用草木灰去腥。
明珠一边搓着手一边蹲在秋叶旁边说话。
“我们商量好了,下午到西边那个小河去捉鱼,听说那里有很多鲫鱼片子。要不是上午我捞鞋的时间太长,也不会输给他们。到下午我穿着草鞋去,丢了也就丢了,不心疼。我下午一定要超过他们,妈妈,你下午不要走了,咱们喝鲫鱼汤。”
秋叶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伸手摸了摸女儿半湿不干的头发。十几年前的自己和如今的明珠是多么的像呀,不服输也不愿意认输。只是那个时候为了生存,整个人都很压抑。而如今明珠只是享受其中竞争的乐趣,田野之间捕鱼捉虾或者是弄点野菜回来,也不过是她生命当中的一点调剂,上升不到生死存亡的角度。
不知道生命是不是一个轮回,但是秋叶坚信,明珠是自己生命的延续。站在自己的肩膀上,她将来肯定比自己更自信。这一瞬间秋叶和十几年前的自己和解了。
她能毫无芥蒂的和以前说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