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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已经给自己设计了一套制服,棕色的,与我‘熊仔’的外号十分贴合。为了能和‘弗莱迪’也更相符,我还在右手套了个长长的爪刃。
光看我的装扮,你就能猜出我根本不在乎被人知道真名。和爱迪(谜语人)不同,我不喜欢搞太深的谜面。
“因为喜欢。”
而现在,我不得不哭唧唧的呢喃自己给出的答案,然后低落的把制服塞进了衣柜深处。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能痛哭流涕,而为了别太矫情,我一头栽到床上,想要睡上一觉。
睡醒了,我再来决定要不要换个性别,换个身份好了。只要我不是“弗莱迪”,蝙蝠侠就不会对我另眼相看。不会只想和我“谈谈”。
我是多么的思念他的胸膛,思念他的皮靴啊!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再次与他贴贴,我真喜欢他给我来上两拳,多打断我几根骨头。
嘤。
我抱紧了自己的小被子。
都怪…都怪罗宾…不,不对……我不该像那些网络傻逼似的搞什么受害者有罪论。要怪也得怪小丑。都怪小丑!
要是joker没对罗宾做那些事就好了。他不做,我也不用去拯救那个小男孩,也就不会被蝙蝠侠误认成一个好人,或其他什么不必挨打的存在。
太悲哀了。
嘤。
我哼唧着吸了吸鼻子。实话实说,我很难过,却并不后悔。我从不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后悔,那就和认输一样不可忍受。我是不会输的。我一定会得到我想要的。
于是我努力告诉自己的大脑:睡吧,做个好梦。
就和那天我对小丑做的那样。我立刻陷入了沉眠。
梦境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美好,我回忆起刚到星城时,绿箭送我的右勾拳。他出手的力度与蝙蝠侠相比略显不足,似乎也不够坚定。但他比蝙蝠更加狠心;我想起黑金丝雀美丽的面庞,她扭断我脚踝时低低地笑了一声,无奈的摸了摸我的头发……
我想起刚到大都会的憧憬,与被超人坚定拒绝时的失望。我想起纽约那个摔了我一跤,自己吓了一跳,连连和我道歉的男孩儿……我想起的许多美事,但最终,我还是忍不住留下了热泪:
蝙蝠侠。
梦中的蝙蝠侠还愿意朝我挥拳。他低哑的声音总在警告着谁,但对我,他一直都颇为娇纵。我在哥谭住了有一年半了,他总有新的花招,几下就叫我目眩神迷。蝙蝠侠…蝙蝠侠……
抹泪抹泪。
这根本就不是好梦。我发出模糊的呢喃“蝙蝠侠……呜呜呜……你怎么不愿意揍我了……”,抹着眼角的泪花爬了起来。姐妹们,你们一定猜不到,我本以为自己能够接受现实,要不换张脸换个身份,要不就一走了之,寻找其他愿意裸绞我的人。
我本打算不再尝试睡眠,连夜收拾东西跑路。但你猜怎么着?
我一睁眼,就和矗立在我床尾的蝙蝠鬼影四目相对。如果我当真只是个花季少女,嗨呀,那肯定会失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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