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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晋九死一生,差点感动的痛哭流涕,发誓以后,每月初一十五得烧香祭拜,随后又愠怒斥责。
“没毒你不早说,还有没毒,你喊那么大声干什么,把大狗熊也给引来,想害死我吗。”
“呵呵,我开始也不清楚,那是什么蛇,只好喊出声想瞎跑它,没想到菜花蛇不怕,反倒主动攻击人来了。”
“你姥姥的,想害死我!啐”
常全满脸尴尬的憨笑挠头,惭愧的想认错,又拉不下脸,只能杵原地挨骂。
程子晋也懒得继续跟他计较。
拾起地上的弩弓,查看一眼,幸好没坏掉,不然这次狩猎,可就亏大发了。
转身走向两百斤山猪,死去的黄杨树荫下,拨开杂乱的藤蔓,没发现狗熊的踪影。
这才缓缓舒了口气。
转身又喊来常全说道:“快来,把山猪扛下山去!不然丢山里,让豺狼叼走,怪可惜。”
“好嘞,小哥儿!”
常全斗志昂起,用藤蔓捆住山猪的前后脚,两手一起,直扛上肩,两百斤的山猪,气儿都不喘一声,实在够厉害。
原本装着野兔、山雉的箩筐则由程子晋来背着,负责带下山,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说实话。
两百斤的山猪,相当于四十块红砖,要让普通人,一口气扛着四十块砖下山,不累死也呛死。
若让程子晋来干这活,八成准直接丢山来,不要了,看来雇佣常全此举,实属是明智之至。
两人一前一后,兴致勃勃的下山。
天色已近黄昏,飞鸟逐渐归山林。
走下丰山的山脚时,河汇村拾野菜的六个妇人,无不翘首惊羡,露出十分羡慕的神情。
病秧子家,新过门的媳妇谢娇娇,更是双眸明亮,露出敬仰之色,脸上的仰慕之情,已经溢于言表。
她对旁边牛大的媳妇马珍,笑着问:“珍嫂,你知道那田埂边,扛着山猪两人是什么来头吗,怎比矮山下的屠夫猎户还厉害?”
马珍轻瞥了眼,摇头藐视道:“听说他们好像是鲁府的耕奴,可惜了,年纪轻轻就卖身给了鲁府,这辈子都翻不了身,你呐,还是好生伺候着你家的相公,别再有歪想了。”
“那个病秧子,我看是活不了多久,洞房那天他瘫死床上,差点就走,若不是我照顾着,他早没命了,可怜我年纪轻轻就守活寡了,我不甘心啊,呜呜呜。”
说着。
谢娇娇眼泪似要掉下来,又委屈道:“要不是我娘家舍不得钱财,我才不愿嫁给那药罐子!”
“唉,你也别怨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其他村里的婶婶、嫂嫂,安慰了一句,也不想多说什么,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清官也难断家务事,收拾好竹篮的野菜,也就回家。
常全扛着山猪,走下山脚的架势,可谓是雄赳赳,气昂昂,几乎所有的劳作耕奴都看见了,不少人都放下手里农活,瞩目仰望。
在小村里,能打猎来大猎物,代表着实力强劲,有着一身好本领,吃喝不愁,姑娘家那是争破头的想要嫁。
如今二人从山上,扛下来一头两百斤的大山猪,真叫人羡慕,妒忌。
朱晡正挑着水桶,给土田的菽豆浇水,见程子晋二人来,吆喝着:“常小子,好力气啊!上哪儿打来的山猪,够吃俩个月了吧!”
“呵呵,这个不是我打的,是程哥打的,他一弓箭就杀死两百斤的大山猪!着实是厉害,换我肯定是做不到的。”
“这头野猪是小哥儿,你打的?”
朱晡有些惊讶,按程子晋的小身板,怎么可能拉开一石弓,杀死野猪?本以为是常全用禾叉戳死,现在反倒弄糊涂了起来。
只能顺势吹捧: “看不出小哥儿的力气够大,居然一箭就射死了一头大山猪,真了不起,厉害啊!年少有为啊!”
程子晋对于尬吹,不以为然一笑,摆手道。
“还行吧,这也是托大家的福,才打猎到这么好的猎物,今晚我请大伙儿吃山猪肉,人人有份!”
“真的吗!”
朱晡的大儿朱福,年仅十五岁便出来干农活,往日耕作几亩地,累得半死,又没有肉吃补充营养,瘦的皮包骨似的。
如今一听今晚吃肉,脸笑得灿烂,直把程子晋都当成亲哥,继续追问道:“程大哥,今晚什么时候吃,不用付钱吧!”
“敞开肚皮吃,今晚我请客!”
程子晋来了河汇村好几天,几乎都受村里人恩惠,如今打猎来一头大山猪,也好犒劳犒劳,全当是赍赏多日来的帮助。
二人扛着大山猪,来到瓦房前。
余文斌见状,疑惑的走了出来:“子晋,这头山猪是你猎来的?”
“嗯,这也有常全的功劳,要不是他也未必能找着山猪。”
程子晋说的是实话。
按照当时山猪乱窜的速度,早就甩自己十八条街,要不是常全一路追踪,恐怕未必能找到山猪,死掉的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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