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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去镇上开饭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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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贵掰了满满一篮子玉米回来。

“今年咱家玉米长的好。”

他脸上难得露出真心的笑容。

李长贵向来是个不苟言笑的人,虽说也不是整天臭着一张脸,但总归是很少笑。

今天他笑的这么开心,看来地里的玉米长势确实不错。

当初分家的时候他们家分到的是劣田,那田里长满了杂草不说,土都结块了,实在不适合种庄稼,但是不种的话他们一家人就要饿死。

所以,那段日子李长贵和徐氏起早贪黑给田开荒,野草都拔干净了,土也翻了好几遍,才种上了庄稼,雨水少的时候他们就挑着水桶去边挑水灌溉,费尽了心思。

这么养了将近五年,地里的收成才算稍微好一些了,他们一家人也不用饿肚子了。

如今,地里玉米长势好,李长贵怎么能不开心?

他可是亲眼看着那块田从长满杂草到如今变得肥沃起来。

都说田地是庄稼人的命,虽然他现在跟着女儿也赚了些钱,但心里对自家的田地还是很在意的。

玉米长势好,徐氏心里也高兴,不过看着这一篮子玉米她又有点心疼:“长势好你也不能掰这么多回来啊,咱们几个人能吃的完吗?”

她也不是不舍得自家人吃,看样子这些玉米得有三十多个呢,他们这么几个人也吃不完啊,那不就浪费了吗?

李乐清从厨房探头看了眼,笑着说:“放心吧,娘,能吃的完,留一小部分出来我用来炖骨头,剩下的都煮了,今晚就先不吃馒头了,吃玉米吧,吃不完的明天早上再吃,放一晚上也坏不了。”

她好久没吃煮玉米了,还怪想吃的。

天天都吃馒头,今晚换个口味也不是不行。

听女儿这么一说,徐氏皱着的眉头也松了。

李长贵很有眼色:“那我剥玉米。”

说完赶紧提着篮子去院门口了,离徐氏要多远有多远。

这个时候就得离她远远的,眼不见为净嘛。

……

晚饭是玉米炖大骨头,素炒茄子,主食嘛,自然就是玉米了。

煮熟的玉米黄灿灿的,散发着独特的清香。

虽然吃了将近一年的玉米面窝头,但煮玉米无论是从味道还是口感上来说,都比硬硬的窝头强,再加上也很久没吃了,乍一吃倒也香得很。

徐氏啃了口骨头:“清儿这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以前她哪知道还有玉米炖大骨头的做法?

“是啊,要我说,这手艺完全可以去镇上开个饭馆了。”

李长贵是真这么想的。

女儿想法多,有时候做出来的菜他连听都没听过,而且手艺又好,去镇上开饭馆的话生意肯定不错。

到时候她和季成两个人沿街租个铺子,住在店里也行,每天回家也行,反正家里也有毛驴了,来回也很方便,就是做吃食买卖会辛苦一些。

可是辛苦又算什么?只要能赚到钱,再辛苦也是值得的,实在不行他和媳妇儿农闲的时候也能去帮帮忙,只要他们小两口把日子过好了,他也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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